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盲板管理要求第一条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二条盲板的选用、制作、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与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
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作盲板材料
第三条厂级、车间级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台帐,并进行编号
第四条盲板由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使用
第二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第五条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
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应急处理
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条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将有毒、易燃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七条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帐清理
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八条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
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
49Kpa,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条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
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一条在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