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特签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必须实现的指标)1、死亡事故为零,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控制事故频率
2、重伤、急性中毒事故不超过项目职工决数的0
3、机械设备完好率95%,垂直设备完好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次考核必须合格,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5、管理干部、职工按规定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含中小型机械)持证上岗率100%
6、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项目部人员必须是合法公民,严格控制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对职工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安全管理措施1、项目经理参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试必须合格
2、项目部必须重视安全,狠抓安全管理的每个环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的规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3、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及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按部标JGJ59-99《标准》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项目部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员和所有特种作业人中持有效证件上岗
5、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定人复查
6、项目部在建筑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切实做好“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设施经费专款专用
7、项目部安全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安全指标
8、项目部安全领实施,关键过程的监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