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尘涉爆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目的为使各类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职责与分工1)技术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2)技术部门保障对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本制度
内容与要求1)设备设施建设(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根据设备设施的种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在公司内区域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公司内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公司技术部门备案
(4)设备、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技术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安全科会同技术部门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2)设备设施使用(1)各类设备设施使用前,人事部门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技术人员讲解;安全辅助设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员工培训并掌握使用要领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车间主任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