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一)保卫科工作职责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全科同志搞好院内治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熟知院内的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各项保卫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保卫基础建设。组织全科同志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治安业务,不断提高素质,做好令行禁止快速反应。2.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3.严格落实24小时保卫值班制度,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每逢节假日,组织加强节假日保卫工作。(二)安全检查制度1.医院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带领、人事、保卫、总务、工会等部门参加。2.保卫科每日对医院的门诊大楼及个病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病房有的病人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便乱放,保卫科立即提醒病人、陪客把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好,以免失窃,做好警钟长鸣。3.坚持每日下班后医院个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整改。4.检查各病区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5.检查各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不得在医疗区内吸烟,不得私烧电炉和电热器具。6.对检查治安、消防安全情况作台帐记录。7.检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科室落实,作出整改措施按期整改。(三)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1.重点要害部门是指关系到医院全局安全或对医院医疗、职工和病人及家属起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的部门。对重点部门应重点防范。2.医院的重点要害部门包括:财务科、危险品及药品仓库、放射科、直线加速器、计算机房、空调机房、门诊大楼(b超、胃镜室)等.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4.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要采取公秘结合,经常性防范检查,防止犯罪分子破彭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5.重点要害部门的防火工作必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制度。6.重点要害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切实增强所属人员的防范意识,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四)院内车辆管理规定1.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工作用车和特殊情况应得到保卫科批准方可放行。2.非本院职工的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禁止入内,按规定停在医院门外停车场内。3.各种车辆进入医院内,必须停泊在指定的车位,防止道路堵塞,保证车辆畅。4.各种车辆出入,门卫有权查问,并有权暂扣可疑物品。5.凡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保卫科负责给予教育及处理。(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全院各科医护人员应认真执行和遵守消防法规。2.门诊各科室应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3.协助保卫科完善门诊消防管理网络,及时调整有关人员。4.认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各科应制订相应制度加以落实。5.科内不乱拉电源、电线,不违规动火。6.严格执行剧毒、麻醉药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和放射物品的安全保管制度,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7.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六)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人人参与消防管理,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移动位置或者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水带、水枪由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保管。3.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发现丢失、损坏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以便修复、调换或补充。4.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七)院内巡查制度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消防设备实施定时定期进行巡查。1.由医院保卫科每日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情况抽查。2.每日有值班人员及当班保卫在全院范围进行巡查,要求每二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包括:(1)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3)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3.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下班是否关闭电源,检查门窗。4.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上报并按期整改。(八)火灾报警处理程序1.火灾报警时,消防值班人员应尽快赶到报警现场。如确认已发生火灾,立采取以下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