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部工作制度宿管部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宿舍管理,创建文明宿舍,形成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我系情况,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如下:一、“文明宿舍”评比1
每月(改为“每两周”)评总分在前几名(男前一(两)名、女前五(六)名)且没有违纪者为“文明宿舍”,每月检查超过两次(改为“每两周进行的检查中”)积分都比较低(包括校检查积分)为“最差宿舍”
根据教研部《宿舍卫生评比标准》,以每次检查结果为依据,每月(改为“每两个月”)进行终结评比,评出“文明宿舍”三(改为“八”)个(男一(改为“两”)个、女五(改为“六”)个)和“最差宿舍”两个(男、女各一个)
每次检查可由团总支、系学生会主席或其它部长,各班班长及学生会其他干部配合宿管部组成检查小组,对宿舍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二、奖罚规定1
在本系每两周一次的检查中,内务较好的,其宿舍长加3分/次,其它每人加2分/次,若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每人加5分/次
(该处加上“在后勤部检查中,累积两周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其宿舍长加3分/次,其它每人加2分/次
在本系每两周一次的检查中,内务较差的,其宿舍长扣3分/次,其它每人扣2分/次
(该处加上“在后勤部检查中,累积两周被评为差宿舍的,其宿舍长扣3分/次,其它每人扣2分/次
在校宿管部举行的比赛活动中,获第一名者加5分/次,第二名者加4分/次,第三名者每人加3分/次,积极参加未获奖者加1分/人,若有其它奖项,酌情加分
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一条被子不叠,扣本人2分/次;寝室脏乱者扣寝室长3分/次,其余每人扣2分/次
在检查中,若发现上课期间无故在宿舍逗留者,交于辅导员处理,本人扣5分/次,有事必须持有请假条
宿舍晚上不准点蜡烛,如被发现,扣10分/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非出入宿舍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违反者扣2分/次;(该句删除)不按时归寝的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