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制度2010年**市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及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汇报我市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定期例会制度,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根据《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和《XX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中国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手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妇幼年报、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和人群监测等各项工作
通过相关领导及全体妇幼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指标分别达到:①新生儿访视率为98
47%;②7岁以下儿童数77252人,其中保健人数65807人,保健率为85
19%;③3岁以下儿童数35387人,其中系统管理人数30448人,系统管理率为86
05%;④新生儿死亡率4
3‰;⑤婴儿死亡率6
4‰;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
6‰;⑦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2
71%;⑧孕早期检查率为92
71%;⑨活产数12564例,产妇数12561人,产妇产后访视率为96
01%;⑩孕产妇系统1管理率为91
61%;⑾住院分娩12563例,住院分娩率为100
0%;⑿高危产妇管理率为100%;⒀高危住院分娩率为100%;⒁出生缺陷发生率8
8‰;⒂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数1例,发生率0
1‰;⒃婚前检查率为0
29%;⒄孕产妇死亡4例,死亡率40/10万
一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领导和保健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