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制度2010年**市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及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汇报我市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定期例会制度,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根据《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和《XX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中国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手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妇幼年报、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和人群监测等各项工作。通过相关领导及全体妇幼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指标分别达到:①新生儿访视率为98.47%;②7岁以下儿童数77252人,其中保健人数65807人,保健率为85.19%;③3岁以下儿童数35387人,其中系统管理人数30448人,系统管理率为86.05%;④新生儿死亡率4.3‰;⑤婴儿死亡率6.4‰;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6‰;⑦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2.71%;⑧孕早期检查率为92.71%;⑨活产数12564例,产妇数12561人,产妇产后访视率为96.01%;⑩孕产妇系统1管理率为91.61%;⑾住院分娩12563例,住院分娩率为100.0%;⑿高危产妇管理率为100%;⒀高危住院分娩率为100%;⒁出生缺陷发生率8.8‰;⒂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数1例,发生率0.1‰;⒃婚前检查率为0.29%;⒄孕产妇死亡4例,死亡率40/10万。一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领导和保健院领导的重视下,专门成立了市妇幼卫生监测技术指导小组,由保健院院长任组长,组织全市妇幼保健各项工作的实施;还成立了妇幼卫生监测经费使用监督小组,监督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并下发了《**市妇幼卫生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市妇幼卫生监测实施方案》,制定监测督导计划,每月安排督导人员下基层4-5天进行妇幼卫生业务指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定期电话查询整改后工作的进展情况,全年下乡督导共42次,通过督促整改,各镇妇幼卫生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二、落实监测培训逐级分单位反复地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业务培训。(1)市直各医院组织相关临床科室和b超室医务人员观看出生缺陷诊断的vcd,使每个医务人员都明确出生的缺陷诊断方法。(2)主管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负责人多次在全市妇幼例会讲授妇幼卫生监测的对象、范围及上报流程,并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及格率达100%。(3)每月由保健院保健科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督导及培训。在各镇卫生院的村级保健员例会上,市保健院培训医师作妇幼保健相关业务学习,并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在村保健员培训中进行业务知识互动,以加深他们的记忆与理解。并提交上月《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收集婴儿出生数及孕产妇、儿童死亡等有关数据,了解上月各村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三、加大监测力度经过反复监测培训,各级人员均明确各自的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监测任务。(1)孕产妇死亡监测方面。村级发生孕产妇死亡,保健员能在24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并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上做好登记。镇卫生院妇幼专干接报后即时电话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对村提供的孕产妇死亡线索,及时进村入户核实,了解其死亡原因,填写死亡报告卡及病历摘要。在孕产妇死亡7天内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到与该孕产妇死亡有关的医院,以及镇、村妇幼医生或个体行医者处和死亡孕产妇家中调查了解与死亡有关的病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孕产妇死亡调查小结,上报上级妇幼保健院。每半年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直单位相关专家对本市内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讨论,明确死因,进一步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每年10月抽查本市4-5个镇,每个镇再抽4-5个村(居)委会完成死亡漏报调查。11月15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