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司法局自查工作报告5篇与2024年司法年度工作总结汇编2024年司法局自查工作报告5篇根据《关于报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办的民生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目标任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800人次,新建1个乡镇(街道)法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情况:为仔细做好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力争完成案件70件,咨询XX件,合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2140人次。截止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为30件,妇女案件1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免费为来访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20件,共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1220件,任务完成率67.8%。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已超额完成,但咨询案件录入偏少,主要原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借调县拆迁办,未能及时督促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咨询案件没有及时录入系统。下一步将加大督促办度,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任务。新建1个乡镇(街道)法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拟在两路乡实施。因近期人员抽调影响工作进展,但我局已与两路乡沟通,目前正在联系制作牌子及相关制度等,力争9月底前完成新建两路乡法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县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今年县财政有10000元的预算,主要用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开支,其他工作经费为中央或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1页共10页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待全年法律援助工作结案时另行申请资金发放。第二篇:清理违反规定乱发钱物自查报告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面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由高影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加强清理,重点督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扎实推动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经清理自查我局无违规现象发生。我局重点督查XX年以来开支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我局一直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根据预算综合管理,无超预算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根据预算批复执行,无挪用公用经费发放奖励性补贴。我局法律规范使用公务接待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资金,无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悟议费、培训费及乱发钱物问题发生,也没有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发生。我局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审查,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第三篇:公务用车自查整改情况汇报一、我局现有公务用车基本情况如下我局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执法执勤编制3辆,实有执法执勤警车2辆:川TD162警和TD170警(原川TD131警已按规定报销);一般公务用车2辆:川TG1698(在局机关)川T78821(在思经乡)。第2页共10页二、提高认识,加强教育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车检查情况的通报,并特别强调,首先要求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加强本单位警车、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所有车辆严格按有关车辆停放要求,遵守各项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行车记录。其次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局长主管督促指导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主任分管,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落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三、落实制度,法律规范管理我局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政策(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仔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