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推行公开招工制度初探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初探摘要
在我国,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董事会是国有企业治理的核心
因此,董事会制度的发展对我国国有企业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和质量,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完善董事会制度,以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董事会;完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治理模式已无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国有企业改革迫在眉睫
在国内现行社会经济体制下,国企董事会建设成为了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手段
自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推动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的董事会建设已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受到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一把手”负责制等观念的影响,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因此,笔者认为,董事会建设必须从源头上做起,全面转变国有企业治理的传统思维模式,从各方面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
一、董事会在国有企业中的法律地位和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董事会在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
它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进行战略性引导,并负责选聘、考核、激励经营人员,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我国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3种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它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公司法对其进行了特别规制
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董事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后,可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