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镇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XX县区教育局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公开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XX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明确行政责任,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权利,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大力提升教育局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XX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XX县区教育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省、州、县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工作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严格依法治教
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规范教育收费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除杂费、课本费政策,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五、提高工作效能
完善和落实面向社会承诺的践诺工作,限时办结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基层报送的请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复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县教育局审批、审核、核准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