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的调研报告一、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一)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调研中发现,多数领导干部交接工作仅依任职时间上的衔接与工作职务上的转换即告完成,多数领导干部看重的是职权的交接,而对财务及其他重大事项交接手续重视不够,特别是涉及一些资产、帐外债权债务等经济事项,有时相关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不仅影响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正确评价,也影响了领导干部正确、全面地履行职责
一是容易导致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弱化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回避经济责任的侥幸心理,不能正确全面履责
如个别领导干部离任时,对一些重要的投资管理、经济事项及档案资料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清,人一旦离开资料丢失,极易导致账外资产循环或资产流失
二是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未作挂账处理的合理债务未纳入离任审计范围,导致前任一走了之,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的发生
对待债权债务,前任推后任,后任不理睬,上、下、左、右互相推诿扯皮,长期难以解决,无形中形成了不稳定因素
如:因签单而未及时结账的账外招待费、未完工或未结算工程建设项目潜在的负债和离任时收支暗抵、遗留问题由后任捡账的问题等,责任难以界定
三是容易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
调研中发现,个别领导干部离任前有突击花钱现象,如:有的提前支付远期债务
还有个别领导干部把原单位购置的电脑、相机等公物带到新单位使用,扰乱了原单位正常的财务秩序,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来时底不明、走时事不清,影响了对干部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廉洁守纪等方面的准确评价,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干部的正确使用和监督管理效果
(二)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有利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第1页共7页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