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1目的为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以及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以及省建设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协同应对,快速反应
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有效联动原则,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与同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高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警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5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