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加班用餐猝死四次认定不属工伤官方介入山西稷山县一名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与同事午餐时猝死,稷山县人社局四次认定为不属工伤
今日(8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稷山县人民政府获知,针对媒体报道,该县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事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将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工伤认定相关工作
稷山县人民政府网通报教师加班猝死情况
网页截图官方:“男教师加班时用餐猝死”属实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xx年,山西稷山县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工伤认定一波三折
8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稷山县人社局及死者家属处获知,该局三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分别被政府行政复议、临猗县法院和运城中院撤销,第四次依然认定不属工伤,理由为“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
校方称,需工伤认定,才能予以赔偿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稷山县人民政府获悉,7月底以来,部分媒体反映稷山县一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人社局认定不属于工伤,此事属实
稷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已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
段晓康,男,20xx年9月到稷山县太阳中心校任教,20xx年9月交流到稷山县城区中心校
20xx年1月21日,城区中心校安排段晓康等10名同志,到中心校加班
加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12时10分左右,加班老师相约陆续到达饭店就餐
12时56分左右,段晓康在就餐过程中突然捂住肚子面容痛苦,一同就餐的人员扶住段晓康,并立即拨打120,随后救护车将段晓康送往稷山县人民医院急救
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四次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第四次不予工伤认定后家属“很苦恼”稷山县人社局于20xx年1月26日受理了,稷山县城区中心校关于教师段晓康死亡的工伤认定申请
稷山县人社局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对段晓康死亡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了调查核实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