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甲方(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乙方(全称):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经协商,甲方在本工程建筑投资方指定乙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玻璃幕墙专业分包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已经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文本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手册南方公司分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
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见附件1-1-1)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3、监督乙方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专项施工方案等施工,并对乙方自己所管辖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随机抽检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乙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对其购买和租赁使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