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的管理,作为教育管理者来说,又是一个新的课题,只有了解、学习做起,从实践中领会其管理方法,在座各位都已经有一套较为成熟、完备、操作性强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我今天在这里发言,纯属班门弄斧,不当之处深望各位批评指正
经几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得出以下一些感悟:一、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1
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工会主席、财会人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组长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副组长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财会人员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会主席、教师代表与组内人员一道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根据工作流程做好开工前期工作
规划与立项(市发改局下达投资计划)→项目选址→用地手续→规划所测绘→地质勘察合同→设计初步图纸、技术设计图纸→审定设计方案及审查意见→人防、环评、消防、白蚁防治、能源、防雷等批准文件→施工图合同→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及审查→财政评审→施工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报质)→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报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扎实做好施工期间工作
施工期间虽有监理为建设方负责,但学校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建设项目变更一定做到“先批准后实施”,千万不要想“事后补签”
报批程序:施工单位申请→业主同意变更→监理、勘察、设计、质安会商同意→市教科局计财科现场核定→市教科局领导同意→报市招监办批复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后对项目增减、项目变更的内容要进行实地核实签证,核实签证时必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与学校项目建设小组全员参与,以示公开透明
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