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管理办法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信息网络包括
省广电公文传输网,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网,局网站、广电办公楼局域网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我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局各科室及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广电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2、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局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4、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的事件;5、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1、在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助制定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2、落实执行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检查员执证对网络系统的安全进行检查,负责整改安全隐患;3、负责局网站和局域网系统的监督维护和管理,为局各科室的计算机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各有关单位搞好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4、查处违反局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的事件
第六条局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及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或第1页共3页本科室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局信息中心作好网络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局信息网络的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安全保障制度
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3、安全操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