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主议事制度竹山初中民主议事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议事的组成人员是
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处和总务处的主任、副主任、报账员等组成,涉及教师利益的议题,应有广泛的教师代表参加
二、民主议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加强和改进学校领导工作,实现领导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民主议事制度的职责是
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上月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讨论研究需要行政共同决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不宜由领导成员个人决定的问题;讨论决定需要共同商议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听取有关部门重要工作的汇报;研究安排本月重要工作;决定必须由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规则
(一)学校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集体领导制度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
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时,行政领导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会议报告
(二)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又要认真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
领导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
一般工作由分管同志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听取校长意见后再处理,如有必要即提交会议或相应会议讨论决定
(三)对于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分管领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在会前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意见;业务性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前组织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四)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努力在认识上达到一致,再由集体讨论决定
(五)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该经过认真讨论,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