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
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1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3每周一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主管专业工程师(工长)300元
罚项目安全值班领导50元
4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5专业工程师(工长)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50元
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无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总工罚款200元
6不按规定填写领导值班记录的,对该月项目值班领导罚款200元
7使用无安全资质、无花名册(市建委注册)、不具备进场条件的分包队,限期不整改罚项目合约部1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
8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9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10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
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11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