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家庭医生签约试服务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推进医改工作,改进和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根据《XX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阆卫计〔2017〕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某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坚持充分告知、突出重点、自愿签约、强化考核的原则,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本医疗公卫服务与特需健康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通过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的首诊医生,激励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病伤康复、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救治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1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达到50%以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签约覆盖率达到100%,其他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等)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四、签约服务对象本辖区常住居民
优先覆盖重点人群
基本公卫服务的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
五、团队组建和服务方式严格家庭医生及护士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