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传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情况作如下规定: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切实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二、国家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37种,其疫情报告时限均有明确规定(见《传染病分类及疫报时限》)
三、院疫情管理班子:分管院长医务科长院感办各临床科的病区主任及护士长
院设有专职疫报人员,各科室和病区设有疫报人员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和疫情报告程序:责任疫情报告人指:本院医护人员疫情报告程序
各科室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认真逐项填写《疫情报告卡》,并按规定及时限向院感办报告,同时登记于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上
院感办应按《防治法》规定的各种病种及不同报告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机构报告
院感办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及疫报卡的邮寄
五、检验科对传染病检查项目阳性及肝功异常的化验单,需加盖注意疫情报告章后,报告人应登记留底,同时登记于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及时将检验报告单送交各有关临床科室,不能直接交给患者
六、凡班外时间发现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应及时报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转报分管院长和区疾控中心
七、肠道门诊要每月统计腹泻病人就诊人数,并于下月初汇总报防保科,再由防保科上报区疾控中心
八、门诊和病房必备传染病登记簿和疫情报告卡
14岁以下儿童患者须填写家长姓名,年龄写足岁
九、病房建立传染病报告医嘱制,住院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者医师须立即在医嘱单上填写疫情报告,并登记于传染病登记本上,同时填好疫报卡送交院感办
患者出院时要在出院登记本备注栏内填写疫情已报
十、院感办负责全院疫情管理和报告的登记汇总统计工作
每月自查一次,并记录结果,在自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