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区防汛救灾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区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救灾工作指导思想我区防汛救灾工作,在北京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安全为目标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全区各防汛单位、社会力量,针对我区国家机关多、市级文物多、危旧房屋集中、市政管网年代久、老化严重的特点,本着以防汛为主、救助为辅的防汛工作原则,确保”少塌房、不死人”的防汛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一)区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市政管委、区武装部、区委组织部,区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公安宣武分局、区建委、区教委、武警七支队、区计划委、区经贸委、区街道办、区信访办、区人防办、宣武交通支队、区国土房管局、宣房投资管理公司、区卫生局、区园林局、区环卫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规划宣武分局、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见宣武区2003年防汛指挥部联络名册)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委,由区市政管委主任刘金水、副主任兼防汛办主任孔建军、防汛办副主任靳军负责
(二)各地区防汛分指挥部由街道工委、行政领导组成,街道武装部、人防办、地区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地区医疗部门、房管、施工工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市属单位参加
(三)指挥部开设位置
根据受灾情况和灾情发展趋势,分为二个灾情等级
一般灾情发生,区防汛指挥部开设位置在区市政管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公室;当汛期发生灾情较为严重时,区指挥部设在区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将迁至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