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参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而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同时也适用于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
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区域内使用的Ⅰ、Ⅱ、Ⅲ类移动电器具
采购、管理购置的移动电器具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标志;移动电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使用部门应建立移动电器具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使用移动电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
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
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用保护线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
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接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所携带的移动电器具必须经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安排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移动电器具未经检查确认安全合格的而在本公司内使用或使用经检查确认安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