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麻武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代会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财经预算、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
(4)评议和监督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5、教代会代表由教师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
根据需要,教代会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主要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特邀代表一般是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等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小组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或补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