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保证工程建设中各类事故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维护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参建各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重科学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四、事故等级划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和非人身伤害事故,非人身伤害事故分为设备事故、火灾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划分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指损失工作日1日至105日的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2人(多人事故时包括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50人以上(含50人)的事故
非人身伤害事故分类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扣除保险公司赔偿,下同)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