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通则(1)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生产和使用(1)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