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被狗撞伤算不算工伤今年8月,成都一名男子骑电瓶车下班途中,被路边蹿出的狗撞倒,摔致九级伤残
原以为可申请工伤保险,却因这起意外是否属交通事故的争议陷入困境
当地交警部门认为,“狗没有路权,不是法律认可的交通参与者,不能给狗划分责任”,因而不能认定此事为交通事故
而交通事故是工伤认定的前置条件
类似情况在上海也有发生,不过结果截然相反
从法律角度看,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如何认定
近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工伤认定的诉讼颇具借鉴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存争议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17日晚8时许,厨师钟科下班骑电瓶车回家经过成都锦江大道高威公园附近时,与一条大狗相撞,摔倒受伤
随后,交警赶到现场,称撞到狗不能算交通事故,遂交给派出所来处理
经医院诊断,钟科多处骨折,还有肺挫伤、胸部闭合性损伤等
治疗费用开支7万多元,由狗主人谢女士支付
如今,距事发已过去3个多月,钟科的左臂仍打着吊带
11月20日,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钟科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后期医疗费约1
由于经济拮据和狗主人临时变卦,后续治疗陷入困境
这起发生在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
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非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工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并不符合工伤认定基本条件
由于管辖事发路段的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没有认定此事故为交通事故,因此人社部门无法根据派出所的证明认定钟科属工伤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觉得这一说法有待商榷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这一定义,交通事故并不要求必须是车与车、人与车相撞,也应包括道路上出现障碍物引起
在这一事件中,这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