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出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如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战争、恐怖暴力活动等
上述给我区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区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
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区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各系统、各街道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