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后的处理现场审核后的处理1.分析整理与中间会对现场审核获取的客观证据,审核员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确定哪些可作为不符合项而写成报告;哪些还缺少足够的事实,有待于进一步证实或舍弃;哪些是“人为错误”造成的个别缺陷;哪些是审核过程中已经纠正的缺陷,等等
这些工作应在每天审核结束前的中间会上进行
参加中间会的人员应有审核人员、陪同人员或管理者代表
会上首先由审核组介绍一天的审核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而后与受审核方进行交流,征求其对审核工作的意见
对不符合项报告应要求对方签字确认
若受审核方对报告内容有不同意见,则把不同意见写在报告上或撤销事实不充分的不符合项
2.审核组内部会议在全部现场审核完成之后,审核组要召开内部会议
(1)审核不符合项报告在内部会上,审核员轮流读出自己所写的不符合项报告,审核组集体讨论和确定最终的不符合项报告
在讨论、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不符合项的证据是否充分
②不符合项内容是否详略得当,简明扼要,且易于理解
③违反的规定要求是否确切
④判定是“严重不符合”项的证据是否充足
⑤是否便于工作纠正
对于缺少必要内容的,要予以补充;证据不确切的,宁可不写;对作为“严重不符合”项信心不足的,宁可作为“一般不符合”项
报告中引用的规定、要求应针对真正原因或便于用人单位采取纠正措施
(2)判定体系的有效性审核组内部会议要做的另外一项重要工作是判定体系的有效性
现多采用综合判定法
综合判定法是依照以下三方面工作内容来综合判定体系的有效性
将全部不符合项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汇总:a.“严重不符合”项的数目;b.体系不符合的数目,即缺少必要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c.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项的数目;d.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符合项的数目;e.各部门、场所不符合项的数目
通过对不符合项进行分类汇总,得出受审核方体系的总貌
(3)制作不符合项分布表
(4)判定体系是否体现出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