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27中教职工出勤制度㈠出勤时间1、周一至周五所有教职工的正常出勤考核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每周一上午7
30所有教职工应准时到校参加升旗仪式
3、每周三下午第四节课所有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全体教师会或年级会
4、凡有早自习和下午第一节课的教师应在课前到校、到班
㈡出勤要求1、教职工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2、工作时间内教职工要做到在岗,不随意离岗或串岗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
3、在校住宿的教职工,必须遵守上下班制度
工作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办公
4、凡每周规定的市、区教研活动,教师应准时参加;如无市、区教研活动,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5、凡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
如不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校区办公室备案;如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在教学处、教育处备案,由教学处安排调课或代课,由教育处安排临时班级管理事宜
6、凡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因私需要外出
如不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校区办公室备案;如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在教学处、教育处备案,由教学处安排调课或代课,由教育处安排临时班级管理事宜
㈢出勤照顾1、申请对象
因本人和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确保正常出勤的教职工,可以申请上出勤时间照顾班
2、申请程序
凡需享受照顾班的教职工,必须首先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事由
经校长办公会或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以上照顾班
3、要求和待遇
凡被批准上照顾班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升旗活动、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
要自觉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决不能因上照顾班而影响工作或降低教学质量
凡被批准上照顾班的教师,不享受学校的出勤考核奖,工作量奖减半核定
上照顾班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学期考核奖减半享受;上照顾班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再享受学期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