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预付卡工作总结XX县区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XX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商秩【201*】34号)文件精神,XX县区商务局于9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XX县区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我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此次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由副局长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视情况会同我县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按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检查工作
2、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我县商务局本着“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加强预付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以下制度: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
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除以上三项制度外,还要督促商业企业尽快制定预付卡相关发行操作办法,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第1页共3页理办法
此次检查从9月下旬开始,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抽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同时公布商务12312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