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方针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校园内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进行分工负责,每月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26-28日为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排查由区域责任带队进行,要认真排查,填写记载表,对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做好记载,查明隐患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记载表交校安全办存档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核实,由区域责任人负责,实行“四定”处理办法,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校安全办备案
三、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整改方案
四、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区域,学校安全办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董事会
六、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2月28日秦安县第五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切实提高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