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3页济宁市技师学院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监督检查”三个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办学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综合考评分类评定原则;坚持导向性、激励性原则,鼓励创先争优;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各部门
按照工作属性和部门职能特点,将全院各部门分成两组进行考核
第一组为“八系”;第二组为职能部门(包括基础部、实训中心),共31个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
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自身建设与管理、师生满意度测评三部分
(一)各系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1
责任目标(530分)第2页共83页第1页共8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3页(1)重点工作任务(200分):主要为列入市级考核及学院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以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2)业务工作目标(330分):包括教学工作145分,学生工作145分,产学研工作40分
自身建设与管理(270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30分,综合管理35分,组织人事工作35分,宣传思想工作25分,安全稳定25分,资产管理25分,财务管理15分,节能与环境卫生20分,工会工作20分,计划生育10分,校企合作20分,考核办10分
师生满意度(200分)包括部门内部测评60分,部门互评60分,师生代表评议80分
(二)职能部门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1
责任目标(500分)(1)重点工作任务(300分):主要为列入市级考核及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