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筑工程安全技术土石方填筑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不得危及周围建筑物的结构或施工安全,不得危及相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填筑作业时,应注意保护相邻的平面、高程控制点,防止碰撞造成移位及下沉
夜间作业时,现场应有足够照明,在危险地段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陆上填筑(1)用于填筑的碾压、打夯设备,应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操作和保养,操作者应持有效的上岗证件
进行碾压、打夯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2)装载机、自卸车等机械作业现场应设专人指挥,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3)电动机械运行,应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4)人力打夯精神要集中,动作应一致
(5)基坑(槽)土方回填时,应先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用小车卸土不得撒把,坑、槽边应设横木车挡
卸土时,坑槽内不得有人
(6)基坑(槽)的支撑,应根据已回填的高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拆除,不得提前拆除坑、槽内的支撑
(7)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的强度,当其不致受损坏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8)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且宜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排水
(9)雨天不应进行填土作业
如需施工,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
(10)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压力失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
(11)管沟回填,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填筑并夯实
填料超过管顶0
5m厚时,方准用动力打夯,不宜用振动辗压压实
(二)水下填筑(1)所有船舶航行、运输、驻位、停靠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30号)及水务部门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水下填筑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程序
(3)船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戴安全帽,并经过水上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4)为了保证抛填作业安全及抛填位置的准确率,宜选择在风力小于3级、浪高小于0
5m的风浪条件下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