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限、职责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2、综合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公司开展的项目及专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对归档文件的完整和系统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
5、公司各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文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
三、归档范围与分类1、凡是反映公司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式、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等)均属归档围
2、公司文书档案设置6类,分为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管理类、党群管理类、人事类、会计类
公司科技档案设置4类,分为基建类、设备类、科研类、产品类
公司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另行归档
具体参照《gt管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四、立卷归档要求1、经营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党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一季度归档
2、科研开发、项目建设等文件应在其项目验收、竣工验收前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产权产籍、质量认证、资质信用、知识产权等文件应随时归档
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应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归档
4、公司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具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为永久保管
对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应酌情列为定期(30年或10年)保管
凡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