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及考核制度一、安全隐患的划分根据安全隐患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及造成伤亡或非伤亡事故的程度、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类:1、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危及矿井安全,极易造成多人伤害或可能造成全矿或一翼停产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隐患
2、主要安全隐患:可能危及采掘工作面,井巷通风,行人安全,可能造成局部范围人员伤害的或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的隐患
3、一般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个别人受到伤害,可能酿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隐患
具体细化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和较轻5个等级:特别严重隐患指《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15项76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其它在一个生产班内不能彻底治理的为一般隐患,能在一个生产班内排除的为较轻隐患
根据隐患处理责任属性分为3类:需要集团公司及其他上级部门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办公会,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计划,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及时做出安全隐患整改决策和指令
2、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措施,配备技术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开展负有直接责任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各项措施,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4、安全副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履行情况,参加安全隐患排查,跟踪落现场安全隐患整改
5、机电副矿长:对全矿机运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有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