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曲阜师范大学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第一条
中心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心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三条:例会制度1
志愿者中心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中心全体会议上宣布
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中心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中心的工作
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点名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所在部门相应的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第四条:学习制度1
中心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学习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校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院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中心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学习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各部门由部长负责根据部门安排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内交到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并与会后两天内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