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
二、经镇纪委批准,村务监督委员会可调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三、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臵和财务公开进行审核监督
五、配合镇纪委、财政所参与对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收集、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提请镇纪委同意后,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质询
八、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两委”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其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经镇党委批准后,由村党组织依法组织实施
1村务监督委员会义务一、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制度等,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支持村两委工作,建立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化解、消除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三、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一、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特别是对惠民强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重点是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情况
三、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
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事项,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