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武汉四初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武汉四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