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全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安健〔201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2009年11月1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在组织发动、宣传培训、督促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职业危害申报基本情况(一)职业危害申报企业数量大幅增加
截至2011年3月20日,全国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危害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有121779家,其中申报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的地区有:河北省14981家,浙江省13290家,江苏省12411家,安徽省11070家,上海市10352家,四川省9382家,贵州省8612家,辽宁省8402家,湖南省5413家
(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度逐步加大
大多数地区都能在机构不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河北省通过职业危害执法检查,强力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成效显著
上海市通过召开申报推进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大力推进申报工作,并对逾期未申报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见警示谈话
湖南省采取培训乡镇安监站人员,再由乡镇安监站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的办法,将申报工作落实到基层
四川省实施职业危害申报“两步走”,先完成重点市州、再完成其余市州的申报
安徽、贵州等地根据所属地市申报情况,分解下达申报任务,并加强督办检查
江苏、山东、云南等地针对中央驻地、省属、市属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分别确定了不同的申报完成时限
吉林、黑龙江、江西等很多地区都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列入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大了申报工作推进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