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是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必不可少的措施反方:安全问题主要是执行不彻底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们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国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怎样开展安全生产,如何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是我们生产过程中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各项安全制度来说,如果没有执行力度,我们一切涉及安全的规章制度、口号都是一纸空文;没有执行力度,一切安全准备和安全设施也将成为一堆废物。执行力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自觉的执行力,另一个是被动的执行力。不管是自觉还是被动,终归还是一种执行力,而我们的一切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就是来自这两个方面的执行力的提高。对于自觉的执行力,它是对安全生产意识的主动认识和主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一种自觉行为,是自发、自愿的,是对自我的尊重;而被动的执行力对企业来讲,它就是一种完善的制度。如何更好的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我们认为主要增强企业及员工的执行力而言的:首先要有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督体系。只有有了准确可行的安全制度,每一个人才会在生产中有一把尺度去衡量把握,同时也只有严格的执行监督职能,才能为安全制度的执行做好保障。其次,要有坚决的执行力。不管主动也好(个人意识),被动也好(企业强制执行),都是要求将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位,有效地达到最终目的。所以,必须强调执行力度。所以我方认为:安全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执行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