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生产培训方案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培训实际,现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如下:一、培训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操作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必须通过1-2次的安全生产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其中:法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培训工作安排(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培训
聘请专业讲师授课,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培训,全年1-2次,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与综合办公室协调解决
(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和执法资格培训
采取参加各类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执法资格培训班和自学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和执法水平
(三)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安监局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根据开发区各行业发展实际和安监局自身情况,2012年,安监局将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
安监局工作人员具体分工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