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定点与分级原则、管理及巡回检查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2术语与定义易燃易爆危险点: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3基本内容与要求3
1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程序a)定点分级;b)挂危险点标志牌,明确责任人;c)编制检查表,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d)各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e)资料归档
2易燃易爆危险点定点原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易燃易爆危险点:a)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b)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c)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3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原则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不同,将危险点划分为Ⅰ、Ⅱ、Ⅲ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危险点:a)GB18218中规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b)10人及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c)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场所;d)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事故的场所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危险点:a)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场所;b)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危险点:a)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场所;b)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100万元事故的场所
4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确定3
1公司技安环保部组织专家按照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点及划分等级,确定各级责任人名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报公司备案
2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撤销或等级变更,应重新评审确认与批准
5易燃易爆危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