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工会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标准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管理制度一、职责任务1、为群众当好家、理好财、办好事,依靠群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财表、凭证、档案、资料
4、主动地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5、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
二、管理制度1、预、决算管理制度工会开展群众活动,进行工会建设和举办专业的财务收支计划,工会决算执行工会预算的财务收支
2、会费、经费收支制度主要管理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和行政拨交的经费
3、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工会财务在经费使用方向上,可分为群众活动和工会事业、建设及工会行政工作方面,经费不得乱用或挪用
4、财产管理制度保管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和库存物品等,购入要建帐,出库要登记,报销资产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5、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工会发扬工会民主,做到工作群众化,密切联系群众
在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都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群众监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机构1、成立经审会组织的法律依据《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第1页共25页员会
2、工会经审会组织的产生经审会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会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会主任、副主任,由经审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经审会委员、正副主任的任期及任期内成员出缺的补选经审会成员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基层以上各级工会经审会成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补选,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