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省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辽阳高XX县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财政科技研发经费的使用方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实施辽阳高XX县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制度
第二条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企业发放,用于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权益凭证
实施创新券制度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一项激励措施
第三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要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高XX县区科技创新券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区创新券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由高XX县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科技、发改、经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创新券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监督审批,研究确定科技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高XX县区科技创新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创新券工作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及支持重点,组织和完善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配备专人具体办理创新券的申请发放、企业需求受理对接以及创新券兑现材料初审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高XX县区财政局是负责创新券兑现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创新券资金经费预算编制和创新券兑现,对创新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来源与支持范围第七条创新券所需资金在区科技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第八条创新券支持在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自主科研成果申报发明专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