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
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避雷等静电保护和电器保护装置)和电气线路不准超使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禁止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和调校
11、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12、高压气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
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
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3、高压气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1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15、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