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节假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四、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安全第一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凡来源渠道不明、加工食用危险系数高、感官性状异常、未索证索票的食品或原料均不能作为重大活动的菜品食用
(三)监督与服务并重
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沟通,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
五、工作任务根据兵团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职责1、负责节假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指定的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审查、确认工作,对管辖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2、配合对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3、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4、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5、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组织领导根据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需要,成立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