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级中学安全工作细则第一条总则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南京市、江宁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切实提高全校安全意识,使学校全体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各职能部门要有安全制度和安全检查记录
四、学校及各部门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两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第三条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一)教务处1
负责科任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
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确保教学过程中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指导科任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相关学科、相关知识的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加强对体育活动课、实验课、电教课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督促、考核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以及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方面的情况,对在教学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总务处1
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安全管理与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