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站布局配置问题的探讨问题的提出国务院十五号文件第(九)条中规定:“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抓紧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
”文件颁布后,全国各地政府都加大了对消防工作的投入,纷纷建设新消防站,添置城市消防设施,增加消防编制,购置消防装备,形成了消防事业发展的新一轮高潮,形势喜人,为了更有效的发挥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对消防站的配置问题,我们应当注意到以下的问题:一,消防站布局配置首先应是填补空白目前的城市消防站布局配置问题,应当先解决有和无的问题,再去解决强和弱的问题
我国东西部地区城市经济的差异很大,肯定会直接影响各地政府投资的力度,所以用同一城市标准去要求执行,则可操作性大打折扣,不好落实
规模大小不同的城市,南北方各地不同的城市,用统一的城市消防站配置标准去实施,往往造成巨大的浪费
大城市建筑密度高,人口集中,社会财富集中,适合现行城市标准规定
小城市则存在着执行困难的实际问题
在我国大城市规划人口密度大约在1万人/平方公里,这就是说,按现行消防站布局配置标准,在大城市中,平均4-7万城市人口,就有一个消防队
这目前在我国消防事业发展中无法想象,不符合当前国情
在我国目前还有七百多个县城没有消防队的情况下,这将使社会消防安全权益的不公平程度加大了
我们应当加快填补小城市消防站空白工作的步伐,减小城市消防站布局的不合理性,而不是加大这种差别
以我国目前的消防队的数量和当前的火灾次数相比,目前的城市消防站的利用率很低
以辽宁省为例:辽宁省是我国消防事业比较发达的省份,全省各市县都配置了消防站
(但是许多偏远乡镇仍是消防扑救的空白区域)20xx年全辽宁省城市农村共发生火灾24339起
(全省平均每天发生火灾约为67次),其中火警出动23931起,全年抢险救援共出警8242起
全省消防队出警次数总计32173起,现在全省共有值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