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近年来,国内外重、特大灾害事故频发,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
为了有效地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池州市内,由消防部队主战的重、特大灾害事故
主要包括:(1)重、特大火灾事故;(2)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爆炸、泄漏、释放等大型化学灾害事故;(3)房屋、烟囱、桥梁、化工装置、通信装置、脚手架、广告牌倒塌以及地下室、人防工程坍塌等重、特大倒塌事故;(4)核或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5)其它由消防部队主战的重、特大灾害事故
4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为保障,以增强协同作战、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调集社会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保护财产安全
5指挥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总指挥部,对参加灾害救援的各方面力量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指挥体系的构成及职责2
1总指挥部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必须成立总指挥部,对参加灾害救援的各方面力量实施统一调度
1总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池州供电公司、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市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2
2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审批总体抢险救援计划;(2)调动全市各种抢险救援力量;(3)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4)发布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