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依法治国伟大工程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这项司法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阻碍了自身的健康发展
笔者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以***法律援助工作为载体,试对如何完善现行法律援助制度作一番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经费短缺成为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瓶颈,法律援助自身亟待“援助”
**的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两个途径:首先是政府的财政拨款
*政府每年拨出1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工作
**属省级农业贫困区,经济总量处于**市末位,经济发展欠帐多、困难大,财政收入相当部分用来保工资保运转
尽管2002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XX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但是,《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援助经费占同级财政预算的比例,以及是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政府投入的弹性比较大
其次是自上而下逐级下拨的法律援助专款
近几年各级下拨的法律援助专款没有实质增加,每年金额为4万元左右
而急于获得援助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数量呈逐年增加之势,现有的专项经费显得杯水车薪
因为经费不足,导致法律援助工作存在3个不良现象:1、导致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2、增加了办案成本,挫伤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援助者在调查,取证、会见被告、到有关部门调阅档案、就餐时,都需要经费支出,因为没有经费保障,办案者往往要自掏腰包,无形中增加了办案者的负担,办案质量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