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现场的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管理
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3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5-04-01实施)4
项目部安监部门对各施工单位和部门的用电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电源班负责对各施工用电的安装和维护,负责系统有情况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管理内容和方法5
安装、运行、维修的分工:5
各级配电盘,由电源班负责安装与维修
固定式或移动式三级配电盘由各用电单位提出,电源班负责安装,该三级盘及公用电源进线均由电源班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和维修
申请、安装、验收程序5
各用电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在实际投入使用前5天,提出用电申请,经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送电源班
对施工任务重、危险性大的用申请,应要求电源班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绘制电气布置图,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依据
电源班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用电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安排施工
电源班在接引电气调和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
在进行接引电源工作前应办理工作票,并在工作时设专人监护
配电盘(1、2、3级)内的所有开关和电缆线必须贴上名称作用等标识,配电盘(1、2级)加锁、设警告标志牌,盘外醒目处编上流水号
固定式三级配电盘安装完毕后,电源班应邀技术、安全部门及用电单位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和交接
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5
项目部在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应把用电设施安全作为